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注意事项
一、补办范围
发证机关为乌鲁木齐市各区县教育局
二、补办材料
1.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
2.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
3.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(见附件,填写信息后打印纸质版)。
4.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
注:1.补办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,需提供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2.损毁换发需提供原证书。
三、补办流程
为提高办理效率,申请人需提前准备材料,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后前往指定地点办理(如本人无法前往,可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)。
时间:上午10:00-13:00 ;下午15:30-18:00(每周三、节假日、寒暑假不办理业务)
地址: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新疆师范大学(昆仑校区)教学主楼配楼327室
电话:0991-4362086
附件: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.doc